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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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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1-15 16:54
大宇資113/1/26~114/1/15取得筑員屋2.45萬張,計2.45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111)大宇資-本公司最近一年內累積取得同一標的達資本額百分之二十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筑員屋餐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筑員屋")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3/1/26~114/1/15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24,5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245,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本次公告的交易數量中,合計22,000,000股係參與認購筑員屋現金增資案,另2,500,000股係向本公司持股50.2%之子公司紅陽科技(股)有限公司(下稱"紅陽公司")購入2.與公司之關係:均為本公司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1.參與子公司筑員屋現金增資。2.紅陽公司持有筑員屋股票,為簡化轉投資架構,故買回股權,由本公司集中持有。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紅陽公司係參與本公司持股90.77%之子公司筑員屋現金增資普通股;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13/1/26;新台幣25,000,000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1.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依筑員屋現金增資規劃時程2.向紅陽公司購買筑員屋股份:依股份買賣合約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參考依據:1.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依筑員屋現金增資規劃2.向紅陽公司購買筑員屋股份:依雙方協議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9.21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24,600,000股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246,000,000元累積持股比例:90.77%權利受限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比例:116.01%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122.54%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53,532)千元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以本公司自有資金支應,故無資金不足之情形。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14 年 1 月 15 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1 月 15 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