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4-09-29 05:51

〈財經週報-使用權住宅〉因應「生不如死」 20年期使用權住宅研議中

2024/09/29 05:30  
2014第二季至2024第二季 近11年全國僅老年人口居住宅數變化
記者徐義平/專題報導
房價高漲,居住負擔相當沉重,又碰上「生不如死」(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現象,內政部積極研議20年期使用權住宅,對象以高齡長者以及育兒家庭為主。初期規劃將採取一次付清20年的權利金,但擔心符合民眾短期內拿不出大額權利金費用,因此將與公股銀行討論使用權住宅貸款的機制。
一次付清20年權利金 以高齡者及育兒家庭為主
根據內政部資料,逾55萬高齡者(65歲以上)居住在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其中超過13萬高齡者「獨居」,處於「老宅伴老人」的老上加老狀況;而截至去年6月底處於「老老照顧」的高齡者人口數占全國高齡者比重逾12%。內政部說明,「老老照顧」是指同一戶的戶籍登記有兩位以上的高齡者,且該戶籍沒有任何一位64歲以下者,是真實老伴老的場景。
房產業者指出,老人伴老宅,不但長期無年輕人伴隨在身邊,甚至因老公寓沒有規劃電梯,出入只能爬樓梯,導致居住行動不便,高齡者也只能長時間待在老宅裡。
而且,目前房價漲到歷史新高,只會讓高齡者家換屋困難度增加,加上高齡者不是希望跟著家人住、就是不要離開原本生活圈,想要換到電梯大樓,只能賣舊買新且買小一點;但也有都更案發現,這些高齡者的住家雖然有意願都更,但光要溝通搬離原本的居住環境,就會打消參與意願。
因此,使用權住宅將以電梯大樓為主,主要目的是解決高齡社會的問題,尤其是高齡長者的居住出入便利,並搭配長者換居以及包租代管等三項政策相互配合,初期以六都既有社宅或是財政部國產署都更分回住宅先行規劃示範單位。
雙管齊下 使用權住宅搭配包租代管
不過,內政部坦言,要說服高齡者移居到使用權住宅,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原本居住幾十年的生活圈改變,尤其高齡者要離開已熟悉的生活圈都會直接抗拒。因此,就需要解決的是高齡者對於生活圈依賴的問題,然後讓他們願意搬到有電梯且無障礙設施的的社宅,原本的老公寓就空下來,可搭配包租代管政策對外出租,老公寓租金所得也可多少用來支付使用權住宅的費用。
內政部官員表示,除高齡者移居困難外,育兒家庭對於搬家的承受能力也不比單身者來得高。因此社宅3年加3年、最長6年的租期,對於育兒家庭來說,其實不夠長,加上搬家隨之而來的還有小孩的學籍等問題,對育兒家庭來說搬遷成本相較高,因此才會將育兒家庭也列入使用權住宅的適用對象裡頭。
內政部並表示,因高齡長者所需要的居住設施、空間等須整體規劃。因此,另一選項可能是彙整出市區內基地規模較小的社宅用地,例如200至300坪,興建整棟50至60戶的20年期使用權住宅,並透過招標方式,讓民間業者負責興建、經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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