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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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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24 00:06
聰明點!3件事搞懂你的房屋稅單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五月已經過了一大半,尚未繳納房屋稅的民眾別忘了仔細檢視稅單!信義代書特別提醒大家,拿到房屋稅單除了注意繳納總金額之外,應該先搞懂房屋「使用情形」、「課稅月數」以及「自住條件」三件重要大事,再根據房屋現況誠實以對。若發現有爭議,應即刻向地方稅徵機關查詢。
一、不同用途房屋稅差很大,仔細檢視別當冤大頭
繳交房屋稅時,納稅人往往不清楚自己應稅稅率為何?簡單來說房屋稅住家自住稅率最低為1.2%,營業用最低為3%,差距2.5倍。一年相差可達數千元或達萬元以上,如果遇到錯誤,累積下來多繳的房屋稅將相當驚人。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提醒,拿到房屋稅單務必先看「使用情形」欄,是住家用還是營業用?是不是符合自己的真實狀況?最常見的案例就是購買一、二樓房屋做為住家用,但因為前屋主一樓登記為營業用,所以一樓的部份一直以至少3%的稅率課徵房屋稅,直到跟左右鄰居相比後發現負擔稅額有很大差距,才驚覺稅單上「使用情形」沒有修改。
二、房屋稅按月課稅,買賣屋別忘互相找補
另外要注意的還有「課稅月數」欄,林以德表示:「房屋稅是持有財產稅,2016年這一期的課徵期間是從2015年的7月1日到2016年的6月30日,因是採按月課稅,所以會依持有時間長短比例來課徵。」一般而言,交屋的時候,承辦代書會依雙方持有的時間長短作稅費的找補;簡單舉例來說,若雙方在3月10日交屋,則代書會請「賣方」將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3月10止,大約是8個月又10天的期間佔全年的比例,按前一期房屋稅額補貼應負擔的部份給「買方」,這一整年的房屋稅就全額由「買方」來繳交,所以買方如果不知道分算這筆費用,就會增加自己的房屋稅負擔。(實務上各稅捐機關會依房屋稅自治條例隨課房屋稅)
三、自住條件變嚴苛,持有3戶以上民眾務必檢視稅單
最後提醒,自2014年6月起房屋稅條例修改後,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針對符合相關條件選擇適用住家自住用優惠稅率1.2%僅限3戶。除了有戶數的限制外,在條件的適用上也比較嚴苛,擁有戶數超過3戶以上的民眾,建議也利用此機會再檢視一下稅單內容。
房屋稅繳稅時間到5月31日截止,若逾期繳納會產生滯納金,提醒民眾把握時間,儘快詳實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