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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不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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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18 10:18
貧富差距擴大? 財部駁:單看稅務資料恐失真
2014年06月17日21:33
根據《天下》的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前1%富人擁有全台14%的財產;前5%富人則佔31%,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單以稅務資料不是完全真實資料,仍有許多所得免稅,地下經濟等所得也沒納入課稅,以課稅資料作為貧富差距的解釋有點失真,應以主計總處的家戶所得統計分析較真實。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每戶可支配所得最高與最低差距,已從2009年6.34倍降至2012年6.13倍。若以國際趨勢5等分比較,台灣也從2009年4.35倍降至2012年4.14倍,較美、日、韓、星都低。
主計總處官員也解釋,家庭收支調查符合國際潮流,與國際上同樣採五等分法,不過主計總處官員也坦承,調查採計「經常性收入」,如薪資、營業淨收入、贈與、利息股息等,並無法反映投資客等族群的「資本利得」。現行統計方式不能完全反映現實財富分配狀況。
台北商學院財稅系教授孫克難則認同,調查報告與論述立場,他指出,從台灣課稅來源來看,70~75%是由薪資所得,但來自資本利得的所得才25%~3成,但從細究國民所得組成來源薪資所得和資本利得各佔一半,顯示有部分資本利得完全規避稅賦,並沒有繳到稅。
孫克難表示,台灣所得稅採量能課稅,而許多雙薪上班族在扣除免稅額、扣除額後,適用稅率落在12~20%,但卻是社會繳稅主力,被認為是高所得的一群;一些靠資本利得過活,真正富人,用錢滾錢,卻是繳不到稅。
孫克難贊成,政府機關要進行稅制改革,他說,對於薪資所得者可以適時再提高扣除額,讓一直是足額納稅的薪資所得者可以享受到減稅好處;不過真正要落實是政府要能夠掌握到資本所得的來源,像房產土地稅制是該翻修,過去一些對產業政策獎勵減免稅空間也都有討論修正空間。(財經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