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2-16 16:38

永新-KY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案,上限600萬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4557)永新-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增加股本上限為新台幣60,000仟元;發行總股數:普通股上限6,000仟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10元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章程第2.3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如全數發行即9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3條第1項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如全數發行即6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新股總額之75%,如全數發行即4,500仟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1)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2)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用於償還銀行借款。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發行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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