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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14 12:11

法人:大巨蛋案影響遠雄 後續需觀察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09年9月14日電)監察院調查「台北大巨蛋體育館興建」糾正案認為台北市違反促參法,要求全案通盤檢討。法人表示,遠雄建設 (5522) 持有巨蛋開發公司股權,未來北市府動向將影響遠雄,值得觀察。
糾正案10日出爐,糾正公共工程會及台北市政府,認為台北市違反促參法,因此要求全案通盤檢討。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尊重監察院,將暫停推動大巨蛋相關作業,待檢討後再定奪。
法人分析,大巨蛋開發案原規劃為內含商場(2.9萬坪)、體育館(3.5萬坪)、辦公大樓(1.3萬坪)、五星級旅館(1.9萬坪)的複合式開發案,總面積近10萬坪,總投資金額約250億元;遠雄建設持有負責開發的台北巨蛋開發公司30%股權。
法人表示,若北市府最終決定取消與遠雄的議約關係,遠雄最壞情況為解散並清算巨蛋開發公司,但幸好尚未投入興建資金,對損益影響有限。
法人指出,投資人對遠雄股價的期望,有部分來自大巨蛋的開發價值,一旦巨蛋無法開發,影響投資人對遠雄評價的程度值得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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