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g789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6-27 08:26

台電中火二號機重啟 中市府擬移送負責人

台電重啟中火二號機投入供電,地方、中央繼續互槓,台中市政府昨(26)日表示,最快下周第二度重罰台電800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甚至移送台電負責人;行政院表示,若處分書存在適法性疑慮,不排除將會由權責單位再度撤銷罰鍰;台電亦擬於一周內提出行政救濟,已和顧問律師商議罰鍰繳納的必要性。

台中市環保局自去年起陸續裁罰中火,並針對中火二、三號機作出廢證處分,然而環保署已於今年2月撤銷廢證處分,中市府也因此提起訴願。此案進度端午連假前後急轉直下,24日行政院定調不受理訴願,當天下午台電為中火二號點火預熱。

以上作為觸動地方敏感神經,中市府昨日指出,已對台電處分裁罰第一波200萬元,處分書已於25日中午送達;然而中火二號機仍於25日傍晚起投煤發電,因此環保局將再援引《空汙法》規定,二度裁罰台電800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後續更將函送負責人至地檢署,最快將於下周召開相關程序。合計二波裁罰金額,至少將裁罰1000萬元以上。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昨日受訪指出,原先中市府廢證處分已撤銷,台電營運中火二號機,目前看來並無不法,現階段仍呼籲中市府依法行政,以免為難基層執法公務員。

丁怡銘指出,接下來端看中市府如何發出裁罰處分書、將援引哪一條法源依據,若屆時處分書確實存在適法性疑慮,將再由中央權責單位出面撤銷其處分。目前包括經濟部及環保署,皆已在連假期間出面,要求中市府依法行政。

台電副總經理徐造華受訪直言,「不論罰鍰金額是200萬元、800萬元或2000萬元,都是非法裁罰」,既然環保署已撤銷中市府廢證處分,現在中火二、三號機組運作就是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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