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4-10 18:11
租賃法草案出爐 房東委託包租代管可省4成所得稅
行政立法協調會今天研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會中達成共識,會後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這項租賃專法共有五大重點,租賃關係有保障,住宅租賃有幫手,爭議處理有調處糾紛管道,委託包租代管房東可享租稅優惠。其中委託專業經營出租一年以上房東,六千元以下免稅,六千至二萬元可減除必要費用53%,較原規定43%增加10%,二萬以上必要費用減除43%,較現行30%更高。
依內政部計算減稅效果,若房東月租金收入二萬元,每年可節省11568元所得稅額,減幅達42.28%。另也授權地方政府可針對房東給予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以六都平均最高租稅優惠為例,每年分別可享有6080及2965元。
未來專業租賃住宅服務業,必須採許可制及登記制,以公司組織型態經營,必須繳存營業保證金以利損害代位求償,要加入同業公會且須領有登記證,領取代管業及包租業管理的專業證照,建立租賃市場專業機制,並輔導成立非營利團體的房東房客,讓二邊居於公平立場,協會讓房東及房客雙方覺得專業安心。
徐國勇說,未來要扶植代管業及包租業的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包租業就相當二房東,未來此服務業可負責作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及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
未來租約全面納入規範,包括住房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未來房東與房客有糾紛,可由地方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房東房客申請調處免繳納調處費用。
現有仲介業者,會給一年緩衝期,在緩衝期過後二年過渡期仍可繼續營業,徐國勇說,新法上路二年後現有仲介業需領取證照才能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