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9-29 05:45

「推總量管制 需碳費先行」

2024/09/29 05:30  
(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我國預計明年正式開徵碳費、二○二八年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不過,產業界對碳費徵收仍有反彈,也有學者稱恐將大幅削減企業獲利。中經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劉哲良推估,碳費施行後將有兩種可能發展情境,但想推總量管制,需以碳費先行。
學者︰將出現兩種可能發展
台灣的碳費針對範疇一(製程與設施)、範疇二(間接能源)排放超過二.五萬噸的排碳大戶徵收,費率尚未完全定案,僅確定一般費率由每噸三百元至五百元起徵,至二○三○年估調升至一二○○元到一八○○元,不過若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標」,就可有優惠費率,也可用碳權抵換部分碳費。
產業界、環團對碳費制度各有雜音,劉哲良說明,此制度核心在透過一般費率、優惠費率的設計,促使企業提自主減量計畫,且目前政策僅覆蓋我國五十四%排放源,其餘四十六%小排放源除用「產業創新條例」等工具外,也以碳交易制度鼓勵投入自願減量。
劉哲良強調,若未來希望推行總量管制排放交易,碳費設計也利於政府先了解產業特性與減碳成本,並觀測具體減碳效果,二○二八年能否如期推展總量管制,就取決於政策準備,並仰賴政府、企業的合作。
劉哲良推估,若碳費施行效果很好,二○三○年後就可繼續推行、並擴大管制對象,如納入住商部門,並將徵收對象的排放門檻從現行二.五萬噸逐漸降低,不過行政溝通有門檻。
若碳費施行效果不如預期,就可能引進總量管制,以總量管制施壓大排放源減碳、並向小排放源徵收碳費,最可行操作方法是與電費一起收費。
他指出,總量管制仍存在行政成本高、知易行難,以及碳權價格具不確定性、企業難做出減碳投資決策兩大問題,不如企業所想的有利,反而碳費、碳稅價格穩定,較適合企業進行長期營運規劃;產業界建議制定台灣版碳邊境關稅,則更需貿易夥伴的碳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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