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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07 10:15
議員踼爆 準教長用公帑爽租豪宅
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即將入閣的準教育部長、現任台中市副市長潘文忠,6日被市議員黃馨慧質疑,爽租每月近3萬元租金豪宅,要當教育部長,應以高道德標準檢視。市府祕書處長李如芳強調,過去公有宿舍的部分費用,便是在「辦公大樓公管業務」預算科目支出,去年也是循例辦理,已通過審計審查,於法有據。
李如芳在議會進行「台中市政府職務宿舍進駐及使用情形專案報告」,黃馨慧、李中針對租官舍議題,質疑市府使用哪個會計科目給付租金?為何目前尚有1戶職務宿舍待借用,仍須對外租屋作為首長宿舍?呼籲準總統蔡英文在520就職前,考慮是否撤換教育部長。
李如芳表示,目前只有副市長等3名首長,依規定租賃房屋作為首長宿舍,月租金在2萬8000元到3萬間,符合要點規定。她指出,租屋作為首長宿舍,是依前市府修訂「宿舍管理要點」與中央法規辦理,市府已修正要點,自3月1日起,由宿舍借用人全額負擔宿舍水、電、電話等費用,以回歸使用者付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