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18 05:00

聯發科前主管袁帝文假處分抗告 遭駁回

亞洲手機晶片龍頭聯發科狀告離職的高階主管袁帝文違反營業秘密和競業禁止條款,日前雖被新竹地檢署裁定刑事部分不起訴,不過,日前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偵查庭已駁回袁帝文的抗告,維持原來假處分判定。
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偵查庭2月即做出裁定,准許聯發科對袁帝文執行假處分,包括袁帝文在訴訟案件判決確定前,不得利用、發表或洩漏聯發科所有或持有的營業秘密,或透過第三人取得聯發科營業秘密資訊。
同時,袁帝文也被禁止在競業禁止期間,任職或以其他方式為競爭對手提供服務;亦不得提供聯發科研發部門人員資訊給競爭對手公司,並不得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聯發科或關係企業員工離職。
雖然袁帝文隨後向智財法院提出抗告,不過,日前智財法院已裁定抗告駁回,代表對袁帝文維持原有的假處分判定。
這次智財法院駁回袁帝文的抗告,主要認為他熟知公司機密保密政策,理解聯發科對員工遵守機密資料保護的主張;且其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合約,必然知道不可以加入競爭對手公司與洩漏公司機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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