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9-30 21:12
大豐電 本公司就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11月頻道授權費用爭議之再審訴訟結果說明(補充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184)大豐電-本公司就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11月頻道授權費用爭議之再審訴訟結果說明(補充公告)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上訴人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訴人 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重再字第6號4.事實發生日:115/09/30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球數位公司)就106-109年11月間頻道授權費用爭議6.處理過程:案經全球數位公司起訴請求本公司給付授權費,第一審本公司勝訴,經全球數位公司上訴,第二審本公司敗訴,嗣本公司上訴第三審,為最高法院駁回。本公司115年3月聲請再審,今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再審之訴。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業已於114年就本案訴訟全球數位公司請求之頻道授權費用計$121,655千元,與以往年度已認列之金額差異共$28,171千元,加計相關法定利息及訴訟費用計$29,361千元,合計為$57,532千元,調整入帳於「其他利益及損失」,本次再審判決並無新增財務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