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12 18:20

泰鼎-KY現增案7/9補正,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4927)原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50,000仟元乙案,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7月3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於114年7月9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且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條第5項規定,自114年7月9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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