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財經刊物
›
券商過渡性不動產 不視為違規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
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13 05:53
券商過渡性不動產 不視為違規
2009-06-13 工商時報 【薛翔之/台北報導】
券商持有不動產規範明確化。證券商因併購或是調整分支機構,導致持有非營業用的不動產,卻可能牴觸目前投資不動產的限制,而無所適從,為此,金管會委員會通過,凡是因合併、受讓、業務調整等,產生持有非營業用的過渡性不動產,可以允許。
其中日前宣佈併購台証證券的凱基證券,可望優先適用,亦即若是因為整併,無法於短時間內完成通路調整,而握有非營業用資產,並不會被視為違反規定。
原《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6條規定,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有規定外,所持有營業用固定資產總額,及非營業用不動產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資產總額的60%。
此次調整,明定因合併受讓、裁撤分支機構、營業處所變更或縮減、經營業務的過度期間,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下,可取得不動產。
金管會官員解釋說,目前保險公司可以投資不動產,不過,銀行和券商都不能以「投資」的名義,持有不動產;以證券商來說,雖然可持有「非營業用」不動產,但券商往往不了解非營業用的定義,以至於持有不動產,皆為營業之用。
官員舉例說,最常出現的情況是,A券商併購B券商,由於通路重疊,內部決定要裁撤B證券商的數個據點,但是這幾個據點,無法馬上處分掉,因此在該段期間,就會出現不是A券商本身營業用、但卻持有不動產的情形。因此,此次修改規則,讓券商併購時,減少適法性的疑慮。
1.7k 次閱讀 ⋅ 9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今天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9)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台股「撤退潮」結束了?3大法人今同步站買方 專家揭進場策略:有望挑戰前波高點
AI股回檔就是買點?摩根士丹利點名台積電等30強棒 「非科技股」成未來關鍵
友達終結虧損、單季轉盈「騰籠換鳥」大變身 轉攻 AI、玻璃基板能走出谷底?
台指期 外資淨空單增
台灣首富換人 川湖林聰吉身家167億美元超車國巨陳泰銘
今日最夯股/群創開高強攻漲停 離站回季線不遠了?
台股大反彈,熱錢回來了?分析師揭答案「確實有回流」:但只有這類股票吃到
力積電7月合併營收攀四年高點
寶雅一拆十 首日股價漲停
台達電漲停1815元!散戶暴增「一個花蓮縣人口」外資恐被迫追高買回
菜菜子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