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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5-19 07:08

漲跌幅放寬 三情境說明

2016-05-19 經濟日報 記者張瑞益/台北報導
台灣期貨交易所預計於第2季實施東證期貨±8%、±12%、±16%三階段漲跌幅新制,該制度作法,以三種情境舉例說明。
情境一:若日本前一天晚間發生重大天災,開盤(8:00)時,今年6月契約(最近月契約)開盤集合競價成交於跌停價1,196點,10分鐘後(8:10),各交割月分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二階段(±12%),最近月契約漲幅限制由原1,404點放寬為1,456點,跌幅限制由原1,196點放寬為1,144點。
如果漲跌幅度放寬後,盤中8:30,6月契約(最近月契約)又成交於第二階段跌幅限制1,144點,10分鐘後(8:40),各交割月分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三階段(±16%),最近月契約漲幅限制由原1,456點放寬為1,508點,跌幅限制由原1,144點放寬為1,092點。
情境二:若日本央行盤中10點宣布史上最大貨幣寬鬆政策,10:05時今年6月契約(最近月契約)成交於漲停價1,404點,10分鐘後(10:15),各交割月分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二階段(±12%),漲幅限制由原1,404點放寬為1,456點,跌幅限制由原1,196點放寬為1,144點;如果漲跌幅度放寬後,盤中10:30,6月契約(最近月契約)又成交於第二階段漲幅限制1,456點,10分鐘後(10:40),各交割月分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三階段(±16%),最近月契約漲幅限制由原1,456點放寬為1,508點,跌幅限制由原1,144點放寬為1,092點。
情境三:若東證期貨6月契約(最近月契約)漲、跌幅限制分別為1,404點、1,196點(開盤後未曾放寬漲跌幅),收盤前5分鐘(16:10)日本突然發生重大天災,今年6月契約(最近月契約)開盤集合競價成交於跌停價1,196點,由於該時間點距離收盤不足10分鐘,故各交割月分契約不放寬漲跌幅度,東證期貨交易將於16:15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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