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ko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6-05-18 18:42

男女性愛應遵守起碼的性道德

人類性行為的本質在於它的社會性。任何社會有機體要能夠正常運轉,就必須使各種社會關係彼此協調,而要使各種社會關係彼此協調,就需要運用社會機構,社會規範經常地進行自我調節,道德從來就是社會調節系統的一個重要因素,始終履行著調節各種社會關係的基礎職能。
人類的社會生活可以分為三大領域,即職業生活,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與此相適應的,用以調整和指導人與人之間,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係的整個社會道德規範也分成三大部分,即職業道德,婚姻家庭道德和社會公德。人類的性行為主要發生在婚姻家庭的範圍之內,所以性道德是和婚姻家庭道德密切聯繫的。婚姻家庭生活在社會生活中所占的位置越重要,性道德調節作用就越是重要。
性道德主要回答這個問題:什麼樣的性行為是正確的,合乎社會發展要求的。由於性行為是收人的思想觀念所支配的,於是又出現了第二個問題:什麼樣的性觀念是正確的,合乎社會發展要求的?
在日常生活中,對性的道德評價常常是人們談論的主題之一。例如:某人和幾個異性同時談戀愛,玩弄別人的感情,於是人們說他不道德:
某男和某女談戀愛,發生了性關係,後來又把女方甩了,於是人們說這個男人不道德;
某女和一個有婦之夫勾搭上了,使這對夫妻鬧離婚,於是人們說這個“第三者”不道德。
有些男女青年,本來素不相識,在某個晚上認識了,相互印象不錯,就上床了,誰對誰都不用負責,這叫“一夜情”,有人說這種對性的態度不道德……
對性的道德評價,不僅約束著自己在這方面的行動,而且對他人這方面的行為產生重大影響。
當然,人們對性行為的道德評價是不可能一致的,有些人贊成的,另一些人卻反對;有些人說這種做法糟的很,有些人卻說這無可厚非。對於性道德評價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異呢?
這是因為,道德是一個歷史的,社會的範疇,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民族,對性行為的道德評價有不同的標準。人們在社會關係中所處的地位不同,道德觀念也可能有所不同。有人曾經說過:“如果把各個時期,各個社會,各個民族所認為不道德的事通通除去,那麼剩下的就是零。”
就以兩性關係來說,也是這樣。例如,兄妹發生性關係,在現代社會稱之為“亂倫”,是絕對不能允許的。但是在幾十萬以至幾百萬年前完全不是這樣。馬克思在1882年春季所寫的一封信,以最嚴厲的語調批評瓦格納的歌劇《尼貝龍根》中有的歌詞對原始時代的完全曲解。歌詞中說:“誰曾聽說哥哥抱著妹妹做新娘?”馬克思認為,瓦格納的這些“色情之神”完全以現代方式,用一些血親婚配的事情使自己的風流勾當更加聳人聽聞。因此馬克思回答說:“在原始時代,兄妹曾經是夫妻,而這是合乎道德的。”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