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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4-22 18:53
與其指責父母的不是,不如幫助他們活好未來的“30年”
作為家庭親子板塊的主編,我也十分關心朋友圈都在流傳的關於家庭親子方面的一些討論。上周,我的朋友圈被這篇文章刷屏了:《逼迫兒女的父母,其實尚不知如何應對自己未來30年漫長的老齡生活》。
為了便於沒有讀過這篇文章的小夥伴瞭解,我先簡述一下文章的意思:
春節回家,許多人被父母“逼”的不成樣子,沒結婚的被“逼”婚,沒生孩子的被“逼”生孩子,最後讓人喘不過氣,就想逃離這個家庭。
作者認為,之所以老人這樣“逼迫子女”,其實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幸福是需要子女負責的,而沒有意識到需要為自己負責,更進一步的說,是他們也不知道自己要過成什麼樣。如果說人60歲退休,按大城市的平均壽命活到90歲,就有30年的時間不知道如何打發,這就是標題所指這不知如何應對的30年的來由。
這篇《十分心理》刊登的、業內十分著名的陸曉婭老師和王琿老師共同撰寫的文章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可,在一定程度上,我也贊同部分觀點。但是,看到這個標題,以及文章試圖闡述的視角,特別是這篇獲得了這麼多為人子女的夥伴在那欣喜若狂般的轉發,卻讓我有些困惑:
這篇以《逼迫兒女的父母》為題的文章,為何讀下來的感覺卻是一群子女在用朋友圈轉發的形式“逼迫”父母?
而這些“逼迫兒女”的父母,如果讀到這篇文章,又會作何感想?
他們真的能欣然接受這個“逼迫兒女”的“標籤”,然後去思考自己接下來的30年怎麼過嗎?
我首先想到了我的母親。
她年輕時很愛跳舞,年近五十依然身材窈窕。後來我的孩子出生,她開始幫我帶孩子,作息不規律,還經常要解決外孫吃不完的食物,這些年體重整整增加了30斤。而且為了圖省事總是餵飯以及各種代勞,也因此我的孩子自理能力比較弱。
但我實在無法指責她,因為這是我自己做的不夠,而不是她做的不好——以她的見識和能力,她已經在做“最好的自己”了。很難想像,如果當初我產假結束向她提出請她幫忙帶孩子時,她如果回答我說:“我要活出自己,孩子還是你自己帶吧,blabla”,那我現在的家庭和工作會是什麼情況?
我們要求父母“活出自己”的同時,不能不看到,他們之所以不能“活出自己”,和為人子女的我們也有一定的關係。
對有些人來說,恰恰是,我們認為我們要“活出自己”(當然是按自己的理解),把許多本來應該由這個“自己”承擔的責任、壓力、負擔轉移給父母,才壓迫得父母沒法“活出自己”。
而更多的人則是,自己都沒有“活出自己”,自己都不太能對自己負責,也難怪作為“至親”的父母會在一旁為我們操心。現實生活中,許多20好幾、30來歲的人,吃喝拉撒全有父母照應,房子、車子全由父母埋單,而且還認為挺理所當然。父母實在看不下去了,才用只有長輩才能行使的“逼迫”的權利來迫使我們面對。
如果我們能夠自理,何須父母早起為我們做早點?
如果我們能夠自足,何須父母操心北上廣買一套房子要多貴?
如果我們能夠自強,何須父母擔心我們一個人過可能會孤獨終老?
如果不能看到這點,無視家庭是個複雜、相互牽連的系統這個本質,單純的要求年老的父母“活出自己”,無益於是又給這個家庭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又找了一個“替罪羊”。只是在互聯網時代,年老的父母那輩已經不掌握話語權,即便看到這樣的論斷,也沒辦法為自己叫屈了。
相互推卸責任的表達,站在一方立場,不顧及另一方立場,看上去是很“解恨”的,但是並不見得能夠幫助彼此解決問題,過上更美好的生活。如果成年子女,因為和父母關係一時不合,就在微信上轉發“逼迫父母……”,然後流露“你就是不知道你接下去30年該幹嘛才,一直煩我”的意思,我們可以共情看看:
那些為孩子操碎了心(即便他們可能真的不太懂怎麼做才是對孩子更好)的老年父母看到會是什麼心情?
既然父母與子女之間,“你也覺得我在逼你,我也可能會覺得你在逼我”,何苦我們要苦苦相逼呢?
有一點需要強調,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和配偶之間的關係,朋友之間的關係,同事之間的關係,有一個本質的區別,那就是最後不能通過“分手”去解決衝突。
同事之間,換個工作,辭職就可以了斷關係。朋友之間,走著走著,說不定就走散了,一言不合,一拍兩散也有可能。配偶之間,雖然應該是最親密的兩個人,但是感情的事情,有濃有淡,可以走在一起,也是可以分道揚鑣的。這世上只有一種關係是一建立就不可中斷的,那就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這種牢不可破的關係,有時候是許多問題的由來,比如,我們會苦苦相逼,雖然有時候彼此都看不慣彼此。但也可以是解決問題的“鑰匙”。
1、首先,我們要知道,正因為我們是如此親密的彼此,所以要解決問題,我們要有“合作”的意識,相互指責無補於事。
需要說明的是,學習心理學的目的,不應該是為了站在制高點去分析、指責他人,而是為了讓自己和身邊人的生活變得更好。換個角度看,如果我們學了這麼多卻依然無法改善狀況,又怎能要求我的父輩們去做出改變?也許更應該做的,是我們一起努力,在一起變老的過程中,幫助父輩們活出自己,有漫長的30年可以去做工作,誰又能說我們做不到呢?
2、其次,回歸每個人的角色定位,各自承擔各自的職責。
回憶起我自己和兒子關係的轉捩點,是在我意識到孩子是個獨立的個體時,我不再焦慮、企圖控制,而是開始學會欣賞與等待,而因為我的改變,孩子也開始慢慢學會表達情緒,開始笨手笨腳地自己吃飯穿衣。反思我和母親的關係,她沒有活出“自我”何嘗不是因為她替我承擔了部分母親的角色?這兩年,隨著我回歸“母親”的角色,我的媽媽也漸漸再度走出家門,去跳她喜歡的舞蹈。如果你希望父母能夠好好的利用他們可能都不到的30年,那麼請你在指責之前,先回歸自己的角色定位再說。
3、“活出自己”不等於“為自己而活”更不等於“自私”,而是更好的平衡自己與他人的關係。
我們不是說讓老人家拋棄家庭,不要管子女了,到全世界旅遊,綻放自己,這是“活出自己”,就是好好利用了自己的30年。一個人有家庭,當然要承擔家庭的責任,一個家庭成員,當然要承擔家庭成員彼此的責任,如果脫離開這個責任的“活出自己”,其實是把自己的責任強行的轉移給了他人。那不能叫“活出自己”,說好聽點是“為自己而活”,難聽點說叫“自私”。
“活出自己”是能夠在自己和他人的關係裡找准自己的位置,而沒有迷失了自己,成為別人世界裡的棋子。作為一家人,當然有彼此要為彼此盡的義務,父母有父母的義務,子女有子女的義務。如果感到有些事情成為了“負擔”,好像沒有“活出自己”,或許是自己對家庭的功能定位不清,一味以為只能從家庭裡獲取而不需要付出,以為家庭只可以提供為自己服務的溫暖而不捨得自己也貢獻出溫暖,或許是這個“負擔”本應該由一家人共同承擔,結果因為家庭功能失調,落到了某些人或某個人的頭上。
從這個意義上說,作為一家人,我們當然要為彼此的幸福負責。如果一個家庭有三人組成,那麼三個人組成了一個家庭,但一個家庭不等於彼此獨立的三個人,這三個人的幸福與痛苦是會彼此牽連的。
怎麼可能一個家庭裡,子女還在那兒為婚姻犯愁,老父親老母親在那邊跳著廣場舞開懷大笑呢?如果真是如此,那這個家庭才肯定是出問題了。
那些“你只要為自己的幸福負責就可以”的說法,看起來很有道理,其實碰到實際問題就變成了雞湯。作為家庭成員,我們“活出自己”,這個“自己”也一定有“家庭成員”的角色。不僅父母需要瞭解到這點,作為成年子女的我們才更需要明白這點,因為我們往往是這個家庭的索取者大於付出者,最容易因為自己的幸福,忘記去承擔本應承擔的“家庭成員”的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活出自己”從來就不意味著輕鬆、快樂,很可能“活出自己”是不輕鬆的。
4、要記住,我們畢竟是“兩代人”。
在我剛開始學習心理學時,老師說過一句話:每個人都已經是他所能成為的最好的樣子。當時我深受觸動,想到了自己的伴侶、孩子、學生,對他們多了一些寬容和理解。然而我卻從沒意識到這句話對父母們同樣適用。
我們永遠不知道父輩們經歷了些什麼,至少不如對自己的孩子那樣瞭解,即使略有耳聞,我們也很難想像在那資源匱乏的年代,幾個孩子分享我們一個人都嫌不夠的資源又是什麼體驗。父母們的經歷決定了他們表達愛的方式,比如逼迫你早日成家,比如為孫子不停地餵飯。讓兩代人更親近的方式,是彼此多說說自己的經歷,多去體會彼此的經歷帶給自己的喜怒哀樂。很多事情,我們沒有經歷過可能就不太能明白當事人的苦衷。
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局限。不要期待父母親超越他的時代。我們可以做的是幫助他們更好的活在這個時代,讓他們理解這個時代是怎麼生活的,當然也尊重他們願意生活在自己時代裡的權利。
我在家庭治療的書中看到過一句話,在結束這篇文章的時候,想和大家做個分享:
“分化”更多地是指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可以完成的目標,即它是一個生活的方向,而不是一種存在的狀態。
這句話說的很抽象,談我自己的理解,那就是:
“活出自己”是個目標而已,而和父輩們一起變老、陪孩子一起長大,這才是比較務實的姿態吧。
還有,我要提醒大家,我們很多人的父母,其實已經沒有3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