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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fan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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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2-01 06:41
2/26起 陸客可來台開戶
2016年02月01日 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因應大陸地區投資人開戶作業實務需要,證交所公告修正營業細則第77條之2,自本(2)月26日起正式實施。未來若有大陸人士因贈與或繼承,或者因合併而取得台灣的股票等有價證券等,將可來台開戶,但是「只能賣出、不能買入」。
證交所修改營業細則第77條之2修正條文開戶及帳號處理原則,未來大陸地區投資人逕於證券經紀商開立限賣戶時,為與一般投資人區分,其帳號開頭前3碼為960~964。
未來可來台開戶主要分成二大類:一、大陸地區人民因遺贈取得上市有價證券者;二、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外國法人,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專案核准投資上市公司者。(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