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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1-16 16:22

內政部修法通過 替代役男納入防、救災體系

內政部修法通過 替代役男納入防、救災體系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2015-11-16
內政部近日通過《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因應非常事變、災害或戰時,中央與地方政府可運用所轄替代役備役役男,進行防(救)災等工作,未來替代役備役役男將成為災害防救的重要輔助性人力,堅實我國防救災體系。
內政部指出,國內部分役男因專長、身體健康或家庭因素等原因改服替代役,退役後仍與服義務役的軍人一樣,都具備備役的身分,當國家有需要時,會依規定召集服勤。
本次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及召集能力,增訂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由內政部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成立管理中心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勤務編組訓練、防(救)災、聯絡查訪、服務及管理等工作,以協助政府建置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儲備體系。
為因應各機關支援災害防救需要,本次也增訂需用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災害防救需要,運用召集的替代役備役役男支援協助災害防救及相關演習訓練,使替代役備役役男成為災害防救的重要輔助性人力,並增列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實施演訓召集規定,以完備召集法制。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表示,未來若在戰時召集退役替代役男,將以從事戰時的後勤工作為主,包括橋樑損壞等工程搶救、協助消防工作與維持社會治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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