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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曾8858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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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28 18:01
用餐體味重!遭退錢送客 女子怒告污辱
台中一名劉姓女子和男友到韓式料理店用餐,點了兩個小火鍋,付帳後兩個人坐在位置上等餐點,老闆娘突然跑來告知,說有客人反映聞到異味,當場退還餐點350元要求兩人離開,讓劉姓女子感覺受辱,嚎啕大哭報案提告,警方調解不成,將老闆娘依公然侮辱罪嫌送辦。
35歲劉小姐和男友當天就是到這家逢甲的平價韓式料理店用餐,點了兩個小火鍋,結完帳正在等餐點的時候,突然被老闆娘以有客人反映聞到異味為由要求先離開,讓她很不能接受!
西屯所所長向群欽:「就是在店家裡面,就是在他們這個營業廳裡面,有跟她說她有體味請她離開,她認為人格上有受到污辱,所以她才向她提公然污辱的告訴。」
都還沒等到餐點上桌,就被老闆娘退錢要求離開,下次再來用餐,讓劉小姐感覺受辱,向警方報案;實際回到韓式料理店,業者澄清,事發當天沒有提到女子有體味、狐臭,也讓客人從下午1點坐到5點,絕對沒有侮辱的意味。
店家:「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她身上有體味,但是她後來警察來的時候,跟警察說我說她身上很臭。」
現在店家和當事人雙方各說各話,因為體味問題對簿公堂,恐怕是任誰都想不到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