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 發達集團監事
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15-06-22 13:37

哀樂少年家(3):貢丸與我

我長到很大以後,才知道人外更有人;可我在上了初中以後,就知道村莊之外還有小鎮了.
到鄰鎮上初中,我從一個小頑童變成一個少年家,雖愛玩如故,可小頑童不得不有所收斂了,天天在小鎮穿梭出沒,戲臺子不一樣了,沒了無邊無際的原野可供馳騁,我拿手的一些勾當都不好使了.
但骨子裡,那惡謔使壞的天性猶原仍在,不是說嗎?一隻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我在小鎮初顯身手,第一樁使壞的事件跟吃食有關.
剛上初中不久,對小鎮的一切都還眼花撩亂,首先忍不住想前去打交道的,是一家日日上學放學都得經過的麵攤,賣的是台灣意麵.我不知道那時是否已有陽春麵,至少可以肯定,小鎮是沒有的,我也就當然不知道何謂陽春麵.但對於這台灣意麵,倒是時有聽聞,每當放學從那家麵攤經過,店內的蒸騰水氣看起來好美,老闆忙著煮麵端麵的動作有點誇張,各式顧客的進食百態則總是那樣輕易的牽動我的食慾,我好像聞得到濃郁麵香,喉嚨就癢癢,口水就汩汩而出,在口腔內打轉.
終於,一個週六,那時,週六得上半天課,中午就放學,我難得口袋內存足了夠一碗台灣意麵的錢,放學經過時,怯生生的,終於走進店內,叫了一碗麵,然後找張沒人打擾的桌子,坐下來,嘴巴內含著口水,靜等老闆煮我的麵.
我沒等太久,一下下的功夫而已,老闆已把麵端到我面前來,但我傻住了.沒錯,是我點的麵,可那碗湯麵內,除了理所當然配有一些肉燥,豆芽菜,韭菜之外,另有兩顆相當耀眼的貢丸.我倒抽一口冷氣,這下麻煩大了,我從頭回想一遍:我走進店內,我走到站在麵攤前忙碌的老闆身邊,小小聲的跟老闆說,我要一碗湯麵.
大概我講話太小聲了,老闆沒聽清楚,還跟我確認過.剛從鄉下走出來的小夥子,在鄉下時,就因頑皮曾被大人修理過,對大人,尤其是小鎮上摸不清底細的大人,當然怕個要死,講話哪敢大聲?
確認過後,老闆說:請坐,馬上來!然後,我就找到這張沒人的桌子旁坐下來.就這樣,沒錯,再回想一遍,還是這樣,從頭到尾沒提過貢丸,而端到我眼前那碗麵內,確有兩顆貢丸,像兩隻啥怪物的大眼睛,瞪著我直瞧,讓我心慌,讓我意亂.貢丸當然也是我想吃的,豈止想吃,我簡直哈死了,有生以來,我了不起吃過兩三次貢丸,對我家而言,貢丸是奢侈品,特殊日子才會出現的.怎麼辦?我口袋內只夠付一碗麵的錢,那貢丸,我沾惹不起啊!
怎麼辦?躊躇了兩三分之久,拿起筷子來,就是挾不下去.我乜斜著眼光,偷瞄旁桌幾個正在進食的顧客,奇怪,每人的麵碗內都有貢丸,怎麼回事啊?是否意麵一定都搭配貢丸一起賣的?我沒聽說過有這一回事啊.我是真著急,這一碗麵,連貢丸,一起吃下去,我不夠錢付的,我會被當成吃霸王麵,會遭老闆大人一頓毒打,然後報警,然後,學校記過,然後,我父親肯定再追加一頓修理,我越想越是頭皮發麻.
放下筷子,起身,我儘量放低姿態,摸到老闆身邊,忐忑不安的,生怕觸怒老闆也似,以比蚊子更細小的聲音,對老闆說:頭ㄟ,哇尬那冇叫貢丸啊(我好像沒叫貢丸吧)?
老闆正忙著撈起一碗麵,也沒轉頭瞧我,好像敷衍似的回答道:不要緊啦,你放心,不吃就留碗底,不會給你算錢的.
原來如此,好吧,總算心中巨石落地,我重新回座,拿起筷子,開始大快朵頤.麵好吃,韭菜也好吃,豆芽菜更好吃,很甜.至於肉燥,呵呵,那還用說,一等一的好吃,我不挑嘴的,咬得動的東西,我都覺得好吃.不過,進食過程中,那兩顆在碗內溜過來滑過去的貢丸,像怪物大眼睛的貢丸,賊賊的,好像在監視我的吃相,又好像一直在誘惑我,說:來吃我啊,我很好吃啊.這讓我有點不舒服,也還好啦,比起享受美食的愉悅,這小小的不舒服,不足一道吧.
呼嚕呼嚕的,麵條配菜,很快速的從碗內移至我肚子內,當一碗麵越剩越少,那兩顆貢丸就越發突兀的,特別顯眼,想視而不見確有困難,等我終於清光碗底,那兩顆貢丸就光禿禿了.呃,好像不是光禿禿,再努力瞧個仔細,貢丸表面沾著不少肉燥肉屑,那是我買的,是我的肉燥啊,不能浪費啊.
我保持埋頭進食的姿勢,用眼睛餘光偷瞄老闆,她好像一直在忙碌,生意不惡哩,他沒功夫注意到我的.我趕緊挾起貢丸,伸出舌頭,順著貢丸表面舔一圈,務要把所有沾在上面的肉屑都舔進嘴巴內.老師有教我,不能浪費食物,我是好學生,老師教的,當然要奉行,不能打折.舔過之後,意猶未盡,我再尖起唇嘴啜一啜,或許我啜得太用力了,啜進嘴巴內的,全是貢丸的味道.吃不到貢丸,嚐嚐貢丸味道也不錯.我太聰明了,啜之不足,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整顆貢丸都含進嘴巴內,拚命吸,用力吸,呵呵,果然有效,貢丸味道更濃了.吸夠了,感覺已經把貢丸內的湯汁都吸盡了,再也搾不出啥味道了,我這才作罷,把貢丸吐回碗內,站起來,拍拍屁股,會帳走人.
哈哈,我賺到了,在小鎮的第一次交易,我就賺到了.父親還曾經交代過,街上的人很奸詐,要我千萬小心,不能亂闖,會被欺負.哈哈,我才不是笨蛋,要欺負我,沒那麼簡單啦.看吧,這不是老闆被我欺負了嗎?那兩顆貢丸,一定被我吸到再沒啥味道了,街上的人不怎麼樣嘛.回到家,我迫不及待,馬上興沖沖的跟老爸炫耀,為我的聰明洋洋得意.
老爸當頭澆了我一盆冷水:囝仔人不知天高地厚,還想欺負老闆,送死比較快啦.
原來,很多賣麵的店家都是這樣做的,當時庶民百姓普遍貧窮,口袋裡沒幾個錢,難得前去麵店消費,大部分都很陽春,都是最低消費,捨不得花太多錢,也著實花不起太多錢.生意不好做哩,老闆倒聰明,難得來了食客,二話不說,湯麵內一律加進兩粒貢丸,吃不吃隨你,吃了就賺到,總有人禁不起美食在眼前的誘惑,乾脆挾起貢丸,殘殘就給它一口咬下去,這生意就做成了,沒吃的話,就又倒回湯鍋魯鍋內,繼續等下一個顧客,不多費甚麼事的.
真糟糕,也許每個前去消費的顧客都跟我一樣做吧.我以為佔到便宜了,其實,送到我面前的貢丸,不知賣到第幾手了,不知先被多少人吮過,含在嘴巴內吸過了.我盡力吸進肚內的,是不知多少人的混合口水,有夠糟糕,我雖不挑嘴,咬得動的東西都可放進嘴內,吞進肚內,但我是乞丐命皇帝身,吃食方面,有點小小潔癖說.父親解釋過後,我就感到反胃了,還好,沒吐出來.
從那時至今,好幾十年了,我再也沒碰過台灣意麵跟貢丸.我未誇大其辭,養小孩時,小孩子很喜歡吃貢丸,為了滿足小孩子的口腹,貢丸湯在餐桌上出現的頻率不低,只要哪餐出現貢丸湯,或是任何甚麼湯,只要裡面有加進貢丸,我那餐就只喝白開水當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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