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ess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4 12:20

台塑、台化濫用獨占? 公平會敗訴確定

台塑與台化公司因拒絕供料給20多年的老客戶合一實業公司,合一向公平會提出檢舉,公平會認定台塑等濫用獨占市場地位,分別處以台化300萬元、台塑200萬元共計500萬元罰鍰。不料台塑等告進法院後,公平會連戰皆輸,最高行政法院判敗定讞。
去年8月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台塑等與合一間的銷售確認書,都記載有每月的交運數量,並約定買賣雙方,不論任何因素,一方依約供足貨品、一方提清貨品。
但是,合一違約在先,沒有提清貨品的數量,情形逐年惡化,自99年的14%上升至101年之21%,相較於其他廠商未提清貨品不到4%,甚至有超提者,足證合一沒有提清貨品情形,為所有客戶中情形最嚴重的公司,造成台塑等庫存成本及跌價風險。
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台塑等對提貨量不足的經銷商,到期不續約,交由更適當的經銷商經銷或外銷,屬於正常合理的商業考量,並非公平會原處分所指「市場地位的濫用」。
公平會不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但在今年元月29日遭判決,上訴駁回。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原審不採公平會的論證,並沒有違誤之處。台塑等因合一嚴重沒有提清貨品,及沒有在雙方約定的時程內簽訂下一季的銷售確定書,而拒絕再供貨,但台塑等並沒有說在正常合約執行下要「斷貨」,可見台塑等是針對此次合一先行違約才拒絕供貨。
至於,公平會採信合一的說法,指稱合一所預付的現金貨款,尚有297萬元的片鹼、粒鹼及液鹼等化工原料尚未取得。但法院調查結果是,合一截至101年7月31日尚積欠台塑等15萬1,861元的貨款未付,卻誣指台塑等溢收貨款不交貨。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