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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元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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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20 02:52
經濟部擬修法 工業原料進口需主管機關同意 掌握流向
經濟部擬修法 工業原料進口需主管機關同意 掌握流向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2014-09-1922:42
強冠餿水油事件之後亡羊補牢,經濟部表示,準備修海關通關簽審規定,工業原料進口須主管機關同意,掌握流向,避免工業原料混入食品。此外,食品工廠不得拒絕調查,否則將依法從重裁罰。
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今天在立法院,質詢廢棄油品回收管制的相關問題。杜紫軍答詢時表示,將修正海關簽審規定,如果工業原料進口,須取得工業主管機關同意,掌握進口、流向,一站一站追蹤,避免工業用料流向食用。
此外,經濟部發現,部分縣市政府前往工廠稽查或要求申報產品流向資料時,遭到業者阻礙或拒絕;對此,經濟部強調,食品工廠不得拒絕調查,否則將依法從重裁罰。
經濟部說,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8條規定,主管機關基於健全工廠管理或維護公共利益之需要,得通知工廠申報或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並得派員進入工廠調查,工廠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倘有違反該條規定,經濟部說,將依同法第31條處工廠負責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倘經2次以上處罰且情節重大者,並得依同法第25條廢止其工廠登記。
為了消弭食品安全疑慮及維護社會大眾權益
,經濟部表示,已委請專業機構會同地方工業主管機關實施赴廠查核,倘發現未符法規事項,就督導改善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嚴處;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規定,廢止其臨時工廠登記。
這一次涉案的進威公司,經過屏東縣政府認定情節重大,已於本月15日廢止其臨時工廠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