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退後退再後退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01 10:40

外勞不在家不能申請臨托,重度身障︰誰幫我翻身?

【時報-各報要聞】肌肉萎縮病友劉于濟,吃飯、如廁、坐上輪椅等生活大小事都需靠人協助,同住家人忙於工作,只能聘請外籍監護工,搭配政府補助的臨托服務,才能補足一人無法執行的上輪椅動作。但今年初他接獲通知,聘請外勞者再也無法申請臨托。
政府以往對聘雇外籍監護工的身心障礙者,並未明文限制申請補助項目,但自民國101年7月《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修訂後,竟以資源不重複為由,規定聘僱外籍監護工者,不能同時申請居家服務、個人助理,以及提供家人喘息的臨托服務。若外籍監護工因故離職,個案也須等到1個月之後,才能申請臨托。
劉于濟無奈地表示,他是極重度身障患者,連睡覺都需有人幫忙翻身。雖與家人同住,但有正常工作的他,一直以來都靠外籍監護工搭配臨托服務,以求自立更生,「以前在外籍監護工休息時,至少還有臨托服務員協助生活起居,現在卻連唯一能申請的服務,都被收回。」
以去年為例,劉于濟原先聘雇的外籍監護工期滿回國,因臨時找不到新人接手,只好申請平均每天4小時的臨托服務,讓他至少能滿足起床、如廁等最基本的需求。但因沒人陪同出門,那段時間他還是整整請了1個月的假在家,工作完全停擺。
他說,同樣情況若發生在現在,在沒有外籍監護工,又不能申請臨托服的1個月空窗期,他恐怕連最基本的如廁問題,都會面臨困難。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表示,排除聘雇外籍監護工者申請臨托等照顧服務,主因是政府財政有限;另外,雖依規定,原雇用外籍監護工者申請臨托服務,會有1個月的等待期,但各縣市主管機關仍會視情形彈性放寬條件,或協助個案以自費申請。(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林宜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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