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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yk 發達公司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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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04-11 20:48
沮喪也可以是健康的
沮喪也可以是健康的
雖然「沮喪」的定義很多,本文對「沮喪」仍採古典定義:對自己憤怒。在沮喪階段,憤怒轉而向內,對自己容許自己受傷或傷害別人感到罪惡。「對自己感到憤怒」與「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憤怒」,構成了「不健康的沮喪」與「健康的沮喪」的差別。健康的憤怒讓我對葛斯無情的批評感到生氣,但我還是能愛他、寬恕他;同樣地,健康的沮喪能讓我對自己無情的行為生氣(因而能加以改變),但還是能愛自己、寬恕自己(我因而能發現自己的恩賜,並運用這恩賜來改變行為)。
不管我是有意傷害自己或他人(此謂有罪的,sinful),或是無意傷害了自己或他人(此謂邪惡的,evil),我都必須愛我自己、寬恕我自己。大多數時候,我都必須為無意的邪惡寬恕自己。我常常出於好意卻做錯了事,例如不加思索地信任誤導我的人、埋頭瞎忙卻事倍功半、漫不經心沒注意到人家的需要。
我通常很容易原諒自己的無心之過(比方說我無意讓自己被葛斯傷害,也無意傷害他),但對自己有意造成的傷害便很難釋懷(比方說我一直執著葛斯的批評,甚至打算給他難堪)。如果我不是有意為惡,我通常能告訴自己:「我也是凡人,難免會犯錯。」然後就此放下,原諒自己。在這種時候,我通常還有一半待在憤怒階段,不斷對自己耳語:「那是他的錯,不是我的錯。」然而,當我真正進入了沮喪階段,腦中充滿了悔不當初的罪惡感,那麼我可能就已意識到自己不只要為無心之過負責。如果我明明知道自己動機不壞,卻還是無法原諒自己犯錯,那我將能進入寬恕與愛的更深層次,去寬恕、去愛自己這個罪人,就像聖奧斯定說的那樣:「恨罪惡,愛罪人。」
「恨罪惡,愛罪人」讓我能改正自己需要改正之處。舉例來說,如果我發生車禍,但仔細想想後,確定自己開車沒有不小心,那我就會將車禍當成無心之過。不過,要是我仔細想想,發現是自己沒聽車廠的建議換煞車,那我可能就會為煞車不及而感到罪惡。當個負責任的罪人是有幫助的,因為這樣一來,我才會改變,下次才不會又因煞車不及而發生車禍。但在此同時,我也必須原諒自己、愛自己,不然我可能在潛意識裡想懲罰自己,於是一再出車禍。在沮喪能讓人恨罪惡、愛罪人時,這樣的沮喪是健康的。
世界知名的梅靈格精神分析學院(Menninger Clinic)創辦人、精神病學家卡爾.梅靈格(Karl Menninger)醫師,曾在《罪從何而生?》(Whatever Became of Sin?)一書中指出:否認自己是罪人,是種非常不健康的態度。梅靈格在書中寫道:「所謂罪人,是能為自己無情的行為負責,也能夠改變的人。」如果我傷害了自己或他人,我可以選擇忽視它、繼續這個行為模式,也可以選擇承認錯誤、並加以改正。
梅靈格博士認為,我們有三種改過方式:第一,坐牢:當一個人無法改變自己時,只好出此下策;第二,進精神病院:當一個人精神失常,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壞事時,也只好如此;第三,面對自己是罪人的事實:當一個人既未精神失常、也非惡性難改,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時,便能接受這個事實。若我是個希望改變的健康之人,我就是個希望能遠離罪惡的負責的罪人。改過需要恨罪惡,也需要愛罪人—如果我不恨我的罪,我會對自己造成的傷害無動於衷,更別提改變了;如果我無法愛罪人,我會變得過於沮喪、嚴苛,還是沒有力量彌補自己造成的傷害。對梅靈格博士和聖奧斯定而言,健康的人會恨罪惡、愛罪人。左方表格簡單歸納了健康與不健康的沮喪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