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肉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1-14 19:32

市售電熱衣 安全性檢測均合格 但標示均不符合

市售電熱衣安全性檢測均合格但標示均不符合
2013年 11月 14日17:2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測市售電熱衣,安全性檢測項目都符合國家標準。
台北報導
氣溫漸漸下降,「電熱衣」成為熱門商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確認國內市售電熱衣商品的安全性,特別在購物網站隨機購樣7件樣品進行檢測。結果所有樣品的安全性檢測項目都符合國家標準,但「標示檢查」項目均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
標檢局表示,雖然以電池供電發熱的電熱衣商品,目前並不屬於公告應施檢驗商品範圍,但因某國外運動服裝公司的電力保暖外套(由電池供電)袖口內側的調溫裝置可能造成電氣短路,導致燒傷的危險,而主動辦理自願性召回,因此依據國家標準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1部:通則」以及國際標準IEC 60335-2-17進行「溫升試驗」、「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等4項測試項目,以及「商品標示法」的「服飾標示基準」進行「標示檢查」。
標檢局指出,標示檢查結果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情形,主要是商品本體未標示生產國別、纖維成分、洗燙處理方式,商品未標示製造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或僅以英文標示相關應標示事項等態樣,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標準檢驗局除呼籲業者應確保商品的品質及安全性,依規定製作商品標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外,也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以電池供電發熱的電熱衣時,須注意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楚的商品,以及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並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且不可使用在無行為能力、嬰幼兒或對熱較不敏感的人;同時,電熱衣所附配件電池組,也不要放在艷陽下或高溫處,如果皮膚或衣服不慎接觸到電池組的漏液,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以免造成皮膚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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