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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8-30 05:10
台股衝量 券商融資券資金大增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3.08.30 03:19 am
金管會昨(29)日宣布放寬券商外幣部位及用途限制,券商辦理外資借券等業務持有的外幣擔保品限額將倍增,且可轉成新台幣,用來辦理融資融券業務。此舉將使券商可運用資金增加,有助券商減輕營運壓力,並刺激提升台股成交量。
目前辦理相關業務比重高達九成的六家券商,包括凱基、元大寶來、富邦、永豐金、元富及群益,淨值合計2,432億元;放寬後,外幣部位將可倍增,從現行700多億元增加到1,400多億元。新規定將從下周生效。
金管會昨天放寬「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收受外幣擔保品的限額與用途」,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吳桂茂表示,這次放寬主要有兩大部分,在限額方面,原規定券商自營業務因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而持有的外幣,再加計因借券業務收受的外幣擔保品,兩者合計所持有的外幣不得逾券商淨值的30% 。
券商公會反映,兩者性質不同,合併控管並不合理,金管會同意放寬分開計算,兩者各有30%的限額。
由於提供外幣擔保品借券的主要是外資,未來券商可對外資提供的借券業務量也將擴增,但吳桂茂強調,每天盤中可借券賣出的限額規定並未調整,風險及額度仍在控管中,不會因此助長外資借券賣出。
目前承作九成業務的六家券商,外幣持有部位占淨值平均為15%,最高者有26%;至於外幣擔保品部位,占淨值平均為11%,最高者有25%。
在用途方面,吳桂茂說,原規定借券客戶提供的外幣擔保品,只能存在銀行或做為向證交所借券系統的擔保,這次放寬同意券商將這些外幣擔保品,跟銀行承作換匯交易,讓外幣擔保品轉換為新台幣,並擴大用途範圍。
轉換為新台幣後的用途,再新增四項,包括做為向證金公司融資的擔保、辦理融資融券的資金來源、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如客戶交割需求的短期融通等)的資金來源,及購買短期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