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發達集團監察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2-22 13:01

中控判賠太控,遠百:不影響財務、續爭應有權益

針對旗下中控公司應向香港太平洋控股公司(下稱太控公司)給付仲裁費用、並遭香港終審法院裁決不得上訴一事,遠百(2903)發布公告指出,此次裁決不影響中控公司及遠百的損益結果與股權淨值,並將與律師研商,繼續爭取應有權益。
根據媒體報導,香港國際商會於2009年8月24日發布仲裁判斷,命令中控公司應向太平洋建設旗下太控公司給付本金5517萬6170美元及年息5%利息,香港終審法院亦裁決不允許中控公司上訴。
遠百表示,原仲裁判斷之應付款項已提列於中控公司財報,終審法院此次裁決不會影響中控公司及遠百的損益結果與公司股權淨值。章民強一人同時代表中控公司及太控公司簽訂借貸合約,此項交易實質上是否合法仍有重大疑問,原仲裁判斷亦存有多項瑕疵,中控公司將與律師研商,於後續執行及相關程序中,繼續爭取公司應有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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