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 chen 發達公司總經理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3-03 06:20

陸資參股行政手續把關 何不乾脆直接明定?

兩岸網台北3月2日特稿 經濟部今天下午終於再度對外公布,第2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共42項,其實行政院上周就已核定第2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不過海協會長陳雲林剛好率經貿團來台,為避免外界做出過多聯想,經濟部選在3月一開始就對外公布,第2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
這波經濟部開放投資項目中,最受矚目的是面板和半導體開放陸資參股或是合資子公司,只是經濟部希望陸企主要來投資者是產業鏈的上中下游廠商,具有互補性是最高原則,以面板為例,最希望的是吸引到的是家電業與通路商;晶圓代工或DRAM則是以大陸封裝測試廠、IC設計以及DRAM封裝測試廠為主。
目前包括大陸長虹、康佳、TCL等家電業代表,以及來台卡位的大陸京東方面板廠都有意表態,參與這波參股或合資風潮。另外,隨著陳雲林來台的中遠集團總裁魏家福日前在參訪高雄港時也提到,希望能投資新建碼頭(第六貨櫃中心),就能把大陸的貨源和船隻帶過來,這次港埠業剛好也在開放範圍。
只是經濟部雖然沒有直言,會禁止非相關產業參股或合資新公司,但會透過投審會審查的「行政程序」方式,了解投資者目的,並以個案審查方式評估。政府希望透過這種名義開放,實質限定方式,讓面板和半導體產業得以維持競爭力。
雖然政府有其產業規劃考量,可是大陸國企多屬複合型產業,投資類別相當多元,撇開國安考量,商業合作行為中,兩岸業者要如何異業結盟或跨入新產業,都屬業者自行考量範圍,政府透過「行政手續」方式,或可避免核心技術外流,但難免流於外界有「黑箱作業」的疑慮。
既然擔心會有核心技術外流,又不願削弱台灣產業的競爭力,當初何不在規劃時,就明白規定,「僅限相關業者投資」而非用審查的行政程序方式來把關。未來若真有非相關產業陸企參股面板或半導體,投審會如何衡量業者的投資目的,恐怕將成為投審會要頭大且仔細斟酌衡量,如何對外說明,又不會落人話柄。(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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