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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10 01:42

節能家電退稅擬延至2027年底 最長可再延2年

2025/04/09 22:57
   

財政部今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擬延長至2027年底。(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措施,擬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且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並以2年為限,即最長可延長至2029年底。
為節能減碳、促進綠色消費,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止。
財政部表示,考量此項措施實施後,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為達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有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及促進家電產業升級的必要,因此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
另外,為適時滾動檢討實施成效,因此將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並以2年為限的規定。
財政部指出,考量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今年6月14日屆期,攸關民眾權益及相關產業發展,具急迫性,因此縮短公告期間至7天,即4月9日至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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