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25 20:02

紅陽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案,上限300萬股、暫定每股28~35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745)紅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1.事實發生日:114/03/25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上限3,000仟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股數及實際發行價格而定。(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8元至35元區間。(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之股份,依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予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股份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股份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作業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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