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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09 05:52

耗水費減半6月結束 水價檢討4月出爐

2025/03/09 05:30  
水價檢討將在4月出爐,聚焦於4級制調整到7級,以及採分級銷售。(資料照)
擬4級制調整到7級、分級銷售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為促進用水大戶節水,枯水期間每度三元的耗水費在二○二三年上路,當初訂定的三年「減半徵收緩衝期」將於今年六月底到期,即今年十一月起至明年四月的枯水期間將恢復全額徵收;而水價報告仍由台水檢討中,將在四月出爐,方向聚焦於四級制調整到七級,以及採分級銷售。
經濟部二○二三年一月六日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超過九千度的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但給予「緩衝期」進行節水設備投資,到今年六月三十日前,耗水費得減半收取。
經濟部也針對九十六個行業別設定用水回收率,若達到公告標準,每度費率可由三元降至二元或一元。
以積體電路製造業為例,回收率介於五十%到八十五%,若回收率超過八十五%、費率每度一元,但低於五十%、每度三元,介於區間就是二元;用水大戶若用再生水或海淡水、投資節水設備等,最多還有六成減免優惠。
首期上路時只徵收兩個月時間,實際徵收金額約二.三億元,去年是有完整的季度,徵收金額達四.○五億元。
水利署官員指出,耗水費「減半徵收緩衝期」將在今年結束,也就是下半年開始計算,明年收費時就沒有減半優惠,但用水回收率基準、相關優惠都沒有變動。
大戶節水意識拉高 用水量下降
水利署統計,耗水費上路第一年回收率達標的業者有六十五家、隔年增加到一○三家,代表廠商節水意識拉高。前二十大耗水產業合計單月用水量也有下降趨勢,從月均用水量四三四○萬噸降到四○二八萬噸。
經濟部正在檢討「水價合理化」,但此時耗水費減半徵收緩衝期結束,外界擔憂對用水大戶帶來壓力,恐也影響費率調整。水利署強調,耗水費只是減半徵收結束,其他優惠維持,與水價檢討不衝突;而水價報告仍由台水檢討中,預估四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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