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2-04 19:08

亞昕擬出售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房地予關係人案,完成簽約(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13)亞昕-公告董事會授權出售本公司北市房地予關係人(補充-完成簽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25號4樓之建物(台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三小段727、727-1地號持分土地)及地下二樓編號23、24機械車位2席2.事實發生日:113/12/4~113/12/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建物面積932.43平方公尺,282.06坪,新台幣352,575,000元2席車位面積55.08平方公尺,16.66坪,新台幣5,000,000元,合計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57,575,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姚欣小姐為本公司董事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國原營造雖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其交易條件皆依一般交易條件選定,關係人與非關係人之交易條件均相同,無異常之情事。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本公司於107年4月2日向晶星企業有限公司以新台幣貳億參仟萬元之價款購入取得,晶星企業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關係人國原營造並無任何關係。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約為31.7%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條件付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依市場行情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345,992,600元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339,205,22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葉紫光估價師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毛秉基估價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葉紫光 (113)宜縣估字第000051號毛秉基 (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考量即期收益並活化庫存土地之運用;必要性是整合公司資源增加競爭力,預計效益可償還銀行借款及減輕利息支出。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03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2月03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正式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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