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基金   發佈於 2024-08-27 12:13

基金經理人績效 將納入獎懲情形

基金》【時報-台北電】投信投顧公司給基金經理人、業務人員的薪酬多半會和基金績效、規模、銷售業績作連動,近期在金管會指導下,投信投顧公會修改相關規定,日後相關人員等除了依基金績效、規模、銷售業績作連動外,也應將依獎懲情形納入訂定績效考核,並應訂合理的酬金標準或酬金結構與制度。 由於近年不時爆發基金經理人利用代操基金等職務之便,透過親人帳戶先行買賣以謀利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基金經理人薪酬高低,各投信公司核薪機制不一,投信高層表示,有的投信給基金經理人待遇給得很大方,但有的投信基經理人待遇就「一般般」,此外,有的投信給基金經理人的薪酬也會和操作績效及基金規模作連結。 近期投信投顧公會修改相關規定,要求投信公司宜參酌風險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的建議,分別設定公司及基金績效目標,將特定風險因素列入考量;並應依據未來風險調整後的公司及基金長期績效,配合公司長期整體獲利、股東利益及基金經理人之獎懲情形,訂定基金經理人之績效考核及合理的酬金標準或酬金結構與制度。新增加基金經理人薪酬考核部分是「基金經理人之獎懲情形」。 投信業者指出,這次對基金經理人的待遇考核標準除新增「基金經理人的獎懲情形」作為考核項目之一外,主管機關要求投信公司要給基金經理人訂定「合理的薪資標準或結構與制度」。 針對業務人員的薪酬部分,投信投顧業者說明,在基金界的高層通常以業務掛帥,要求業務人員須要有一定業績目標,因此業務人員的薪資除底薪外,其薪酬即和基金銷售情況作連動,基金銷售業績好,業務人員的薪資就多,因該制度會讓有些業務人員為了達標可能會使用一些銷售話術銷售基金,造成投資人誤解、產生糾紛等,這次「業務人員酬金制度」也增訂業務人員薪酬考核時應納入業務人員獎懲情形,期能完善相關人等薪資結構更能反映更合理考核結果。(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黃惠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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