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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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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3-02-02 17:17
【2023更新】國民年金是什麼?一定要繳嗎?給付方式、申請管道一篇全解析!
歐陽蓉
2023年2月1日 週三 下午4:32
「才剛離職不到1個月,就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國民年金到底是什麼?繳了有什麼好處?不繳又會怎麼樣嗎?」
國民年金保險從97年10月1日開始施行至今,雖然宣導已逾十餘年,也有許多人在待業或家管中收過國保的繳費單,但多數人對於國民年金還是一知半解,本文就要來帶你用12個重點認識國保,了解如何選擇對退休保障最有利!
國民年金(簡稱國保)是什麼?
國民年金保險是政府開辦的社會保險,只要有參加並依規定按時繳保費,在年滿65歲以及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時,就可以領到5大給付保障,分別是「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簡稱『老年年金』,原『敬老津貼』)」、「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簡稱『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3大年金給付保障,以及「喪葬給付」、「生育給付」2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此外,國民年金開辦前發放的「原住民敬老津貼」,也一起改以「原住民給付」名義併入,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原住民。
國民年金納保對象有哪些?
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年紀25到64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3情形之一,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都是國保的納保對象。
一、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
二、僅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1.97年12月31日以前領取。
2.98年1月1日以後領取之年資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未達50萬元。
三、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
1.未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在97年12月31日以前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年資及金額不列入計算)。
2.98年1月1日以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
國民年金5大給付保障
老年年金
資格:曾參加國保、有國保年資的人,年滿65歲時可請領。
保障:無欠繳保費且符合資格者可依A、B兩式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0.65% + 加計金額(109年1月起調整為3772元)
B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請領期間:從年滿65歲後,就能向勞保局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的當月起按月發給,領到死亡當月為止。
身心障礙年金
資格:在參加國保期間因傷病事故,被醫院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而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保障:按投保年資計算,每滿一年,按月投保金額發給1.3%,若因為年資過短,算出來的金額不到最低保障,109年起是發給最低保障5065元。
遺屬年金
資格:
1. 在加保期間死亡
2. 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
3. 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保障:
資格1公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資格2公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x 50%
資格3公式: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金額 x 50%
遺屬年金最低保障自109年起為3772元。合格遺屬如果有2人以上,每多1人可加給25%的年金,最多加給50%。
喪葬給付
資格:在加保期間65歲前身故
保障:由支出殯葬費的人檢附支出費用證明文件,一次領取5個月的國保月投保金額91410元。
生育給付
資格:在加保期間生育
保障:可領2個月國保月投保金額36564元,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雙胞胎為例,可一次領取18282元 x 2個月 x 2人 = 73128元
國保老年年金怎麼領?
多數人投保國民年金是衝著老年年金而來,但到底退休該怎麼領及怎麼選擇A、B式呢?
【案例一】老王加入國保12年,年滿65歲時,每月可領多少?
A 式:18282元 x 12年 x 0.65% + 3772元=5198元(老王應擇優選A式)
B 式:18282元 x 12年 x 1.3% =2852元
【案例二】老李加入國保35年,年滿65歲時,每月可領多少?
A式:18282元 x 35年 x 0.65% + 3772元=7931元
B式:18282元 x 35年 x 1.3% =8318元(老李應擇優選B式)
我該怎麼申辦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是採主動納保,由勞保局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將符合資格的人主動納保、喪失資格的人排除納保,因此我們並不須要申辦加、退保。另外,保險費採每2個月為1期的雙月計算,並於每單月份月底寄發繳款單,被保險人應於再次月底前繳納。
沒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怎麼補單?
被保險人如果在勞保局寄發繳款單的次月10日前仍未收到繳款單或遺失,目前有3種方式申請補發:
1.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自行列印
2.臨櫃補發
攜帶身分證正本。如果是要幫別人申請,則需申請人與被保險人雙方的身分證正本。
3.郵寄補發
電話(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6066、6055或6077)、書面(地址:100023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網站「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功能(免登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