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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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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28 07:27
王金平:要有配套讓大企業根留台灣
2010-02-28 工商時報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針對產創條例草案引發產業界關切,立院院長王金平指出,若朝野立委都認為產創條例草案第30條應刪除,亦應要有讓大企業根留台灣的配套,才能穩定人心。
因應產創條例第30條存廢爭議,原提案人丁守中同意撤回該條文,但另提第29條修正動議,明訂營運總部不分大、小或國內、國外,只要不享受產創條例其他減稅優惠,都能適用16.5%營所稅優惠。
立院國民黨團本週將再邀請財經兩部官員,與國民黨立委溝通產創條例草案內容,以求早日取得黨內共識,提出國民黨版產創條例草案,與民進黨版併案協商,草案內容是否再做更動,備受矚目。
王金平昨日出席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舉辦的座談會時,回應與會廠商「儘速通過產創條例、以利產業升級轉型」的要求,表示將全力協助。
他並表示,立院馬上將針對產創條例協商,朝野可以坐下來好好談,如果朝野立委還是認為應刪除該條文,那麼亦應該提出配套措施,讓大企業繼續根留台灣。
第30條條文原提案人丁守中則表示,由於行政部門欠缺遠見,沒有擔當,導致外界對第30條條文產生誤解,他要表達強烈遺憾。在此之下,他會配合在協商時撤回該條文。
丁守中指出,原本根本沒有第30條條文,他當初是針對第29條條文,鑑於僑外投資台灣逐年以40%遽減,外國商務旅客亦已減少20%,他的選區天母地區外國人越來越少,外國企業不斷撤出,才提出29條修正案,希望能比照香港提供營運總部16.5%、新加坡17%、上海15%的營所稅率,提供15%的營所稅率優惠,吸引外商來台設立營運總部。 丁守中說,由於財政部考量稅收減少,當時提出建議在施行細則中,限縮適用對象為國際500大企業,結果被扭曲成只是為國內4家財團修法,行政部門居然順勢就將責任推給立委,不為政策辯護就算了,還沒有擔當遇事推託,讓立委背黑鍋。
為了不讓政府高喊亞太營運中心淪為口號,他將再度提出產創條例第29條修正動議,主張不分國內、國外,或者大、中、小企業,只要符合營運總部設在台灣的前提,在不享受包括人才培訓、研發租稅等其他產創條例優惠之下,都可享受營所稅單一稅率16.5%的優惠。
丁守中說,他將當面質詢吳揆,要求清楚交代政府吸引國際大企業來台投資的「良策」,向行政部門「討回公道」,至於再提16.5%的營所稅優惠,是因為香港營所稅率就是16.5%,新加坡則是17%,如此一來既不會發生稅損,也可避免再遭扭曲圖利大財團,台北才有機會發展成亞太營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