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無法返台被除籍!健保可持續納保、報稅採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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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心連
2021年12月1日 週三 下午3:14·2 分鐘 (閱讀時間)

受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台人面臨除籍困擾。(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今日在疫情記者會中說明,民眾國民年金、健保可持續納保,另外有民眾擔心在海外超過2年未返台,戶籍遭遷出,相關權益會受到影響,財政部也表示「個人綜所稅」的報稅採從寬認定,地價稅則優惠不打折。

全民健保權益保障之因應措施。(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衛福部社保司商東福司長表示,在健保的部分,民眾在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因為出境滿2年戶籍遭遷出,喪失納保資格的可向健保署申請自「退保日」起接續納保,若民眾在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健保退保者,在109年1月1日到明年底回國返台,可以從寬認定,不受6個月等待限制。

國民年金權益保障之因應措施。(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另外國民年金的部分,民眾同樣可延續納保,向勞保局申請自「退保日」接續納保,有領老年年金、身心礙障年金者,如有戶籍遭遷出或受疫情影響未能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滿183天,也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從寬採計請領資格。

個人綜合所得稅居住者身分。(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財政部賦稅署樓美鐘副署長則說明,原則上課稅是按照有無戶籍、居住天數,採不同課稅方式,若沒有戶籍且未住滿183天,採「就源扣繳」完稅,無須申報,滿183天者則應辦理結算申報。另外受到疫情影響的民眾,可按原申報居住者身分申報。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另外,財政部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2‰優惠稅率,戶籍遭遷出者,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仍於該地設立戶籍,權益就不會受到影響,若非上述情形,民眾可於次年9月22日前再遷入戶籍及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及次年地價稅均可適用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