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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11-26 07:27
專技轉任公職增誘因
專技轉任公職增誘因
記者徐偉真/台北報導
2021年11月26日 週五 上午6:27·1 分鐘 (閱讀時間)
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為了吸引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若專技人員實際從事相當的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五年或九年以上,轉任可以薦任第七職等及薦任第八職等任用,增加轉任誘因。草案將於近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表示,考量現職專技轉任人員的職涯發展,適度放寬其受調任職系的限制,為因應未來政府機關設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等職務的需求,增訂相關職務的法源依據,有利於該專技業務的推動。
考試院表示,現行規定轉任人員初任公職一律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較難吸引民間優秀專技人才,因此增訂相關規定,以實際從事相當的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五年或九年以上,且具執業經歷及實績有證明文件,作為以薦任第七職等或薦任第八職等任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