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6-02 09:58

產業分析》陳沖觀點:視振興券為「備用品」、靈活的政策工具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日)將召開記者會,宣布振興券領用與使用方式,並公布正式名稱與紙本樣張。前行政院院長陳沖接受訪時表示,振興券應該視為中長期經濟發展的一個「備用品」,也就是說,不應該是使用一次就沒有了。如果是以「發卡」的形式來處理,線上加值、線上消費,可以作為靈活的政策工具。 問:如何看這次政府規畫的振興券? 答:振興券不排富是對的,振興要用什麼樣的方法,要多少金額才有效,也是見仁見智的。美國這次發「紓困金」效果是很好的,但是疫情的時間拉得太長,很可惜,造成後繼無力。振興券應該是不受債務上限的限制,如果有債務限制,就不可能有太大的效果。 問:是否有參與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券規畫? 答:在馬政府時代,也就是2008年的金融海嘯時,政府救經濟研擬發行消費券。我當時在永豐金擔任董事長,並不贊成發實體的消費券。後來到經建會開會時,就建議,全民每個人發一張卡片,卡片是線上加值、線上消費,發卡費用政府都不要負擔,發卡費由銀行負擔。未來政府若要給付民眾錢,或是鼓勵消費,都可以使用該卡片。透過宣導來普及此一電子支付工具。事實上,2008年當時國內電子支付還沒個影,這個構思是很前瞻的。 後來這個想法被批評為永豐銀想獨家作此一生意,即使說明可以所有的銀行都一起來做,每家銀行分擔一部分的發卡費。但最後意見還是沒被採納,仍是發行了實體的消費券。 振興券應該視為中長期經濟發展的的一個「備用品」,不應該是使用一次就沒有了。如果是以「發卡」的形式來處理,線上加值、線上消費,是可作為靈活的政策工具。 陳沖也認為,新冠肺炎比2008全球金融危機更像黑天鵝,政府除了發行振興券外,未來也應該注意「納保法」的修改,目前台灣納稅人保護法,就像「銀樣蠟槍頭」好看而已,完全無法發揮保護納稅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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