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5-13 07:28

國銀紓困卡卡 銀行局再訂四原則

國銀紓困卡卡 銀行局再訂四原則
04:102020/05/13 
工商時報
 
魏喬怡 、 彭禎伶
國銀拚紓困卡卡、高額手續費惹議,銀行局再訂四原則。銀行局12日找銀行開會,確定出四大新原則,一是個人貸款紓困適用對象擴大且要設單一窗口、二是信用卡額度凍結需與客戶協商保留日常生活代扣額度、三是個人貸款債務協處機制適度展延至年底,四是1千萬元以下者最高收費以1萬元為限,超過1千萬元依比例原則,措施到2021年6月30日。相關規定將在13日至行政院報告後上路。

銀行局官員指出,許多民眾反應銀行在網站上公告適用個人貸款紓困對象有限定染疫、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醫護人員等,但實際上辦理並沒有這麼多限制,幾乎是「只要有受疫情影響需要紓困者」都可申請,因此與會代表多同意調整網站公告紓困「不限身分」,只要受疫情影響就可申請紓困、債務展延。

另有民眾反應,信用卡卡費申請緩繳後,銀行就會凍結未動用額度,導致信用卡連代扣水電瓦斯費、日常固定開銷都無法扣款。銀行局認為,由於銀行也要兼顧風險控管,因此若是要限制信用卡額度的話,一定要取得客戶同意,若客戶不同意,就要溝通,必須兼顧風險控管與客戶需求。

至於個人貸款申請緩繳、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期限部分,銀行局官員表示,銀行共識是原訂只延到2020年7月,現在則延長到2020年底都可申請,就是提供三到六個月方案。

紓困貸款手續費上,則是1千萬元以下者手續費最高收費以1萬元為限;超過1千萬元的貸款,依比例或定額收取者,應符合比例原則,但已少收的銀行不得藉此加收或調高,措施到20201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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