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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19 05:25

東洋藥品侵權案 報捷

東洋藥品侵權案 報捷
【經濟日報╱記者謝柏宏/台北報導】 2009.08.19 03:11 am
台灣東洋(4105)與美商禮來藥廠的癌症藥品專利訴訟,昨(18)日最高法院已駁回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東洋有機會撤銷來自於禮來的「假處分」,加速爭取該藥品每年在國內高達6億元的市場商機。
此外,智慧財產法院日前也駁回禮來向東洋提出「假扣押」,禮來不得限制東洋繼續販售爭議中的抗癌藥品。
台灣禮來公司昨天回應,針對最高法院的「假處分」裁定,該公司將等智財法院最後裁定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抗告;針對智財法院的裁定,禮來也會繼續提出上訴。
台灣東洋與禮來之間的藥品訴訟,自民國92年就已開打,兩方各自代表本土與外商之間的市場利益;隨著原開發藥廠的暢銷新藥專利將到期,本土及外商之間的藥品戰爭,由醫院市場移轉到法院,包括日商武田、法商賽諾飛安萬特,及美商輝瑞等藥廠,都先後對本土藥廠發動訴訟。
東洋表示,這項製藥界的專利爭奪戰,起因禮來藥廠在台銷售「吉姆賽它賓(Gemcitabine)」抗癌藥品,東洋在這項藥品專利尚未到期時,已投入研究,希望此藥品在專利失效後,東洋能搶得先機成為第一項上市的學名藥。
依照禮來的估計,「吉姆賽它賓」做出來的製劑,在國內一年約有6億元產值,其治療項目含蓋非小細胞肺癌、胰臟癌、膀胱癌、乳癌及第二線軟卵巢癌用藥等多項藥物。台灣東洋去年提出8,000萬元反扣押金,雖然官司仍在進行,但這項藥品去年起已在市場販售。
台灣東洋表示,該公司取得「吉姆賽它賓」原料,並自行合成為「健擇(Gemzar)」針劑,已在民國95年取得衛生署藥證,但禮來仍然繼續針對東洋原料來源發動侵權訴訟。
東洋表示,該公司的「吉姆賽它賓」原料取自大陸,但在產品取得藥證後,已改由台灣神隆公司負責供應,禮來對於台灣神隆的原料藥侵權訴訟仍在進行,但最高法院及智財法院對於這項藥品的判決,對於東洋來說可算是占了上風。
【2009/08/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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