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17 06:41

重建委員會火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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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委員會火速成立
2009-08-17 工商時報 【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天提前成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政院將採多元方式安置災民,同時決定救災國軍兵力不解散,將採任務編組整合成因應氣候變遷的常態救災兵力。
此外,財政部將採最迅速方式撥用國有土地予地方政府,提供遷村或重建永久使用或臨時使用,並以最簡化方式變更地上物為私有財產。
劉揆昨天下午迅速召開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正式成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由劉揆任主任委員,副院長邱正雄任副主委,執行長由政委蔡勳雄出任,會中並討論受災民臨時收容、中間安置 、重建等相關議題,預計1週後召開第二次會議。
為因應氣候變遷,劉揆會中強調,必須有長遠準備,他已指示國防部將國軍劃分責任區,依各地區不同的地理特性,累積防救災經驗,國軍任務編列救災將成常態機制,不因這次救災行動結束而解散,將整合常態性救援兵力。
會後蔡勳雄表示,已有上千災民在收容所中,從收容到安置較為急迫,時間要快,視災區情況不同,中間安置期限短則1、2個月,較複雜案例可能需半年至2年時間。
他說,因受災戶情況不一,有些家園遭土石淹沒,必須租屋,有些可暫住親友家或集中安置,也有些希望原地重建,劉揆裁示採多元安置方式,視情況提供租屋補貼,在安置期間提供最起碼生活費補助。
目前租金內政部有每戶每月3600元,補助一年方案,賑災基金會也有每人每月3000元,每戶以3口為限,上限9000元,賑助期限半年,二者不得重覆。針對租金補貼,賑災基金會今天將研商是否因地制宜,予更優厚方案。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生活津貼傾向比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高一點,據悉,至少每人每月應有3000元左右,額度及賑助期限,今天將在賑災基金會董事會討論後對災民公布。但生活津貼原則只限自行尋找高高屏等現有空屋或餘屋出租者為限。
若有意等待政府為其重建房舍的災民,過度期間,政府將提供公有營舍或興建每戶十二坪組合屋供其中間的安置。但是否再給予生活津貼,今天將討論。而購屋災民,優惠利率0.592%,最高上限350萬元,五年期間不必還本,只繳利息,這部分沒有撥款總額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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