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9-12-26 07:38

台電打法律戰 中火廢證要過兩關

2019-12-26 02:41聯合報 本報記者洪敬浤、喻文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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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二部機組遭廢證,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右)表示會循行政救濟;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左...

中火二部機組遭廢證,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右)表示會循行政救濟;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左)說限縮電力調度彈性。 記者曾原信/攝影

台中市長盧秀燕判中火兩部老舊機組「死刑」,但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迅速還擊「有信心在行政救濟討回公道」,雙方將展開一場「法律戰」。交鋒戰場有二,一是減煤四成的生煤量、時間點的計算基準為何?二是地方自治條例能否對抗中央法規?過得了這兩關,中火廢證才能確立。

盧廢中火兩張許可證法源依據,來自前市長林佳龍制定的「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要求中火在該條例公布後四年「內」,減少四成生煤使用量;當時市府與台電有默契,減煤四成的生煤量以最大容許量算出一二六○萬公噸,達標的時間點為條例公布四年「後」起算。

盧團隊上任後,字斟句酌自治條例的生煤「使用量」、「四年內」等條文,減煤四成的生煤量下修為一一○四萬公噸,時間點提早在明年一月廿五日前達成。中火今年十一月底生煤量超量後,盧團隊盤點法條後擬定劇本,昨天開鍘。

中市府核發的許可證上,既有「全廠生煤年使用量不得超過一六○○萬公噸」,又有「應符合台中市管制生煤條例規定」、「自本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依前者中火生煤用量未超標,但依後者有生煤量、時間點等爭議,須靠行政救濟釐清。

環保署去年修空汙法,今年修正固定汙染源許可證管理辦法,地方政府不能在許可證上加註中央未授權事項,台中市府直接廢止中火兩張許可證,挑戰中央修法方向。

環保署日前函中市府「中火生煤量得有百分之十容許誤差」,為中火生煤用量騰出空間,環團傳台中市管制生煤條例效力,也可能出現變數,盧秀燕喊「沒得商量」贏得面子,打贏法律戰才能贏得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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