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9 21:13

早期收穫共識程度 左右ECFA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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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2009年7月29日電)兩岸洽簽ECFA 進入共同研究階段,雙方的早期收穫清單將搬上檯面,彼此共識程度如何?將是事務協商能否依政府規劃於10 月展開,以及協議何時落實的最大關鍵。
兩岸簽署經合協議是總統馬英九競選政見,他上任後除致力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也多次敦促洽簽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馬總統曾公開表示,盼於今年,或不晚於明年簽署ECFA;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今年 5月底也說,若兩岸準備好的話,下半年就可以開始談。
然而,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第四次江陳(江丙坤、陳雲林)會談,目前已確定的 4項協商議題並未納入ECFA。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日前在美國一席ECFA「今年應會開始談,但明年才可能排入江陳會談」的談話,被解讀為今年簽署ECFA無望,造成台股大跌,顯見各界對於ECFA的殷切期望。
經濟部長尹啟銘、中國商務部長陳德銘日前在新加坡亞太經合會(APEC)貿易部長會議期間進行雙邊會,就ECFA交換意見。尹啟銘會後透露,雙方對於 6月底提出個別研究報告、7至9月共同研究、10月進入協商已有共識。
經濟部規劃兩岸在年底前完成ECFA協商,若可在10、11月協商完成,尹啟銘說,接下來將交由江陳會談簽署,再交由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規劃洽簽ECFA步驟分別為個別研究、共同研究、協商、簽署、國會通過、生效實施;經濟部今天公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 WTO中心進行的ECFA研究報告,標誌第一階段個別研究正式畫下句點,邁入下一階段。
事實上,兩岸各自委託的研究單位早在非正式場合交換過意見。尹啟銘透露,中經院、大陸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至少已 2次會面,就此溝通。
ECFA為綱要式「架構協議」,內容將由兩岸協商決定。經濟部表示,可能內容包括商品貿易(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服務貿易、投資保障、智慧財產權、防衛措施、經濟合作、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
其中,早期收穫(提前降稅)清單最受關注,內容將以貨品關稅降稅為主,並將納入少數服務業,例如金融業的市場准入談判。
除架構協議的內容外,兩岸各自所提的早期收穫清單,將是雙方對口單位接下來接觸重點。
儘管台灣促簽意願已獲大陸方面善意回應,但兩岸是否能於10月順利進行ECFA事務協商?共同研究過程能否就早期收穫清單求同存異,達成相當共識?將是協議何時落實的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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