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媽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4-24 18:50

租屋族當心!假房仲要求摩鐵簽約 他慘失金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有意承租林口區一處房屋,循廣告聯繫房仲想看房,對方宣稱有別組客人正在看屋,要他先到摩鐵簽約再去看房,王男不疑有他,到摩鐵簽約並付14萬元租金與押金後,對方隨即找藉口離開,王男苦候4個小時才驚覺受騙怒提告。新北地檢署根據房屋租賃契約上的資料,查出「房仲」竟是一名林姓毒犯,且當時他正在坐牢,不可能和王男簽約,檢察官只好將林男不起訴,另案追查假房仲真實身分。
王男提告指出,他在網路上看到林口區一處房屋覺得喜愛,便循廣告電話聯繫在上個月初中午看屋。電話的另一端自稱房仲,向他表示因為有其他房仲在帶客人看屋,乾脆先約在林口區一家汽車旅館碰面等候。
王男依約前往,到旅館房內和男「房仲」碰面、閒聊後,房仲便稱既然已經在網路上看過房屋照片,也很喜歡這物件,不如就直接簽約付款,等其他房仲帶客人看完屋況後,再一起過去看也不遲。
王男不疑有他,同意房仲的提議,房仲還立刻假裝打電話給屋主,要屋主聯絡其他房仲,不要再帶客人過去看屋,「這邊已經談好要簽約了」。王男隨後和房仲簽約,並交付租金與押金共14萬元。
房仲收錢後,也交給王男磁卡、感應鎖與鑰匙等物品,隨即要王男在房內稍等,他要先去和別的客人簽其他物件的租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到了下午2點半前後,房仲還打電話給王男,表示待會就可以看屋入住,再等一下。
不料王男一直等到傍晚5點多,都不見房仲回來,撥電話也都無人接聽,才驚覺受騙,向新北地檢署提告詐欺。
檢警根據租賃契約上房仲所簽署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查到的卻是因犯下毒品案件,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服刑的林姓毒犯,林男也否認犯案。檢方調閱在監在押記錄,確定案發當天林男在北所服刑。王男也證稱林男並非詐欺他的房仲,不對林男提告。
新北地檢署今將林男不起訴,至於當天現身摩鐵詐財的假房仲,身分仍待檢警追查。(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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