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2-26 16:53

耐震評估「靠屋主自己講」 辦公大樓未強制

行政院今天公布建物安全快篩政策,台北市建築管理處副總工程長洪德豪表示,雖然部分建築物要求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但評估結果目前沒有公布,只能仰賴所有權人在交易時主動告知買方或承租方,除非未來中央政策要求公布。另外,所謂的「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並不包括每天都有一定人數上班和進出的辦公大樓。
至於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到將由工務和消防機關同步進行公安檢查,洪德豪表示,尚未收到書面執行計畫,「也是從記者會聽說」後續會配合中央政策。
為能主動篩選出高危險疑慮的建築物,內政部去年起針對1999年12月31日前完工的12層樓高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約9300棟,進行建造執照圖說的快篩審查,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今年將擴大至9樓以上的建築物,並預計在3年內完成6樓以上共計約2.7萬棟的建築物快篩。
所謂快篩,是依照建造執照的圖說,由建築師判斷是否有結構式的軟弱層,例如1樓挑高、懸挑式騎樓,或結構型態不規則等等。若快篩發現有安全的疑慮,將主動通知並輔導所有權人申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進一步確認建築物的結構安全。
另外也要求,如旅館、醫院、百貨公司(商場、量販店)、運動休閒場所、電影院、學校、社福機構等1999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照的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如未依規定辦理耐震評估申報,將依《建築法》笫91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指出,由於快篩是看結構圖或設計圖,若事後才改變,例如違章拆除梁柱或牆壁等,圖說上完全看不出來。行政院長在「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記者會中表示,會同步要求工務和消防機關進行公安檢查。(崔雅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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