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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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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28 21:53
租賃專法有了 那租屋消防安全呢?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認為,《租賃條例》大篇幅在包租代管產業的經營與管理,小部分是房東、房客之間的權利義務補強。因為這是台灣第1部租賃專法,以此為方向,可以接受。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日前發生死傷慘重的中和大火,租賃專法卻並未在其中提及相關保障,是日後仍有努力空間之處。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政策研究員徐志維認為,《租賃條例》主要是針對私領域的權利義務,較不涉及公共領域,消防安全還是應該要回歸建築法和消防法。
徐志維分析,5樓以下公寓雖然不用消防法規的列管檢查,但租屋是營業行為,房東是經營者,房客是消費者,整棟出租的標的應視為「供公眾使用的住宅」,依消防法規範防火設備和逃生路線,並依建築法要求室內裝修時,包含隔間在內,都不能妨礙防火安全。
徐志維說,由於是「供公眾使用的住宅」,政府現在就有足夠的理由介入,行政部門應會同消防、警察、社會局等部門主動稽查,展現執行力。
呂秉怡指出,租屋市場是地下黑市,小英政府不論是想推動住宅補貼或包租代管,都要高度仰賴租屋市場才得以落實。
徐佳馨感嘆,在法制化與正常化的過程中,往往最容易被剝削與犧牲的,都是市場中最弱勢、最沒有選擇性的一群。《租賃條例》上路後,必然對於台灣租屋市場有正面裨益,可是針對老殘窮病等弱勢需求,想要以愛心房東、租稅減免等小惠,在市場機制內獲得解決,實務上並不容易。(崔雅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