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0-18 22:31

心動不要馬上行動 契約審閱看仔細

2017年10月18日21:31
台北市政府今公布預售屋聯合稽查結果,遠雄因未在廣告上註明經紀業名稱「遠雄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開罰6萬元。
地政局長李得全表示,自今年3月1日實施預售屋管理新制以來,為了進一步瞭解新制的實施情形,並實地瞭解建案樣品屋、廣告與代銷業者實際執行業務的情形,自9月26日起聯合法務局、建築管理工程處進行為期3日的聯合稽查。
稽查結果發現,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方面,常見的5大違規樣態為:違約之處罰(81%)、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72%)、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72%)、通知交屋期限(71%)、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68%)。
耕薪建設建案「耕云」,使用與內政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不符的契約書,已開罰4萬元並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將連續處罰到改正為止,最高處罰50萬元。
建案廣告部分,常見代銷業者未於廣告上註明經紀業名稱,遠雄已直接開罰6萬元。代銷業者常見的違規是未辦理人員和營業處所的備查,三一行銷和樸新廣告,地政局已當場限期7日內改正。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廣告違規可能是因為廣告量較大,同仁有所疏漏,會再仔細審視。契約書部分,遠雄一向要求要比法規更嚴謹,違規的部分一定會仔細審視和修改。
李得全呼籲消費者,「心動千萬不要馬上行動」,契約都有審閱期,一定要拿回去好好看清楚。(崔雅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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