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9-30 22:15
解決地上權爭議 法界専家這樣建議
2017年09月30日22:05
今年6月知名地上權案「華固新天地」住戶拉布條抗議,不堪年繳高額地租,讓地上權爭議浮上枱面。設定地上權標租案,是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活化資產管道之一,也常因地租合約等爭議進入司法訴訟。今在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舉辦的研討會中,與會者建議,應建立専責仲裁機制處理地上權爭議,確保當事人權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今舉辦「以仲裁機制解決地上權爭議」研討會,主要探討牽涉龐大金額及公共利益的地上權糾紛,一旦進入司法訴訟,動輒數年時間無法有效解決,勞民傷財,多位來自法界専家認為,地上權爭議有其特殊性,應以仲裁取代冗長的司法訴訟。
國產署北區分署長黃偉政指出,從1995年根據「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推出地上權設定標租案,最初地上權開發案可部分轉讓,但因此造成管理單位期滿回收困擾,2004年刪除轉讓規定,截至2016年9月為止,歷經8次修法,也因此不同時期地上權開發案有不同規定,衍生的爭議不盡相同,希望藉這次討論提供解決地上權爭議的方向。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暨不動產仲裁委員會主委李永然律師主張,主管機關應該要正地上權爭議問題嚴重性,在地上權招標合約中納入「仲裁條款」,可以有效解決當事人爭議。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表示,地上權住宅售價通常比一般住宅售價便宜約6、7成,吸引許多人購買,但許多人也許不清楚,地上權住戶須繳納地租、房屋稅,地租是依公告地價的3.5%,而一般住宅地價稅則是依公告地價的千分之2,明顯失衡,這也是地上權住宅最大的爭議所在,
林旺根舉例,以今年5月交屋的「華固新天地」為例,因去年公告地價漲幅高達49%,以43坪住戶為例,地租可能從每年的6萬元調漲成10萬元,地上權住戶是一般自用住宅稅率的17.5倍,他建議國有地上權住宅應與公告地價脫鉤,讓地上權住戶負擔公平合理。甚至提供投資興建地上權住宅業者提供租稅減免的誘因。
現場也有與會業者認為,國產署不應該只是仰賴仲裁或訴訟解決問題,應思考如何整合地上權住宅法規一致性,否則對地上權住戶和開發商都不公平。(顧美芬/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