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9-27 16:56

桂林: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需兩年後方可轉讓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財華社2017/09/27 14:16
據桂林市住建局網站消息,桂林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員會與桂林市房産管理局于9月25日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購房人(以家庭為單位)在桂林市區(不含雁山區和臨桂區)購買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兩年後方可轉讓。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